律师分析:
一、大量作废发票的风险大量作废发票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视为非正常交易或虚开发票等行为,从而导致以下风险:1. 税务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对无实际交易依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照开具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计入当期应纳税额,并处以同等数额的罚款。2. 扣缴代扣税收负担:如果税务机关认为企业的作废发票行为属于虚开行为,则可能在企业账户内扣除代扣代缴税款。3. 信用评级下降:企业若被税务机关列入不良纳税信用记录,将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等。二、如何规避风险为规避税务风险,企业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 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设定发票作废制度、严格审查发票使用情况等。2. 注意发票使用规范:严格按照实际交易进行开票,不得虚开或重复开具发票。3. 积极配合税务检查:如果税务机关调查企业的发票使用情况,企业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并及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