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情形下,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也有可能存在交叉轮换用工的情形,但劳动合同法中明确区分了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则是一种有劳动无劳动关系的用工管理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