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不犯法的。公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过户申请书。凡属房改房买卖、交换、拍卖、抵押的,可由当事人凭房产证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属房改房赠与的,可由产权人直接向市房地产估价所申请办理。下面详细说明:1、卖方到交易所领取《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书》,自行送达到原产权单位征询意见,并向市房地产测绘所申请测绘房地产平面附图。2、买卖双方向交易所提交有关资料,提出交易申请。包括:(1)《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2)《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3)产权人身份证。3、交易所对拟买卖的房改房进行验价、审核、核定税费。4、卖方持收据到交易所领取《过户通知书》。5、卖方到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补交公摊面积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审核。
民法典公房产权过户有什么条件
1、民法典规定,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中公房产权过户有什么条件
民法典规定,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不动产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在实践中,各地各县市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所以,除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外,落实具体各地各县的不动产监管,也要看各省市的实施细则而定,但通常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确定办理的部门之后,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要是你首次登记的,那么就得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来: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领取相关的文件资料。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公房可以出租吗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不能将房屋转租的,如果转租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能买卖公房吗
1、对于公房来说,个人是不得买卖甚至出租的。公房后来国家出台了房改政策,允许个人将该种类型的房屋买下产权,变成了房改房、已购公房。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2、现在禁止出售公房的范围:公房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公房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可以改变公房的用途吗
改变公房的用途,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2、符合房屋使用安全。3、不影响相邻房屋的使用。4、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