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要求退还:
1、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一、开发商不给盖章怎么办
在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去办理预告登记,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进一步维护个人的权益。但是在办理预告登记的时候,有一个步骤是需要开发商去盖章的,但是有些买房者却遇到了开发商不肯盖章的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凭你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单方面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当然为了让开发商配合,一方面购房者要加强与开发商的协商,另一方面,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这样就有了保证。对于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不给盖章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下规定:现有的法律、地方性法规中并没有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概念,也没有买房前应当签订认购书的法律规定。因此,签订认购书并非买房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可能,买房人在确定要购买的项目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在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进行的谈判中,因认购书中的约定特别是定金问题而使自己陷入被动。通常认为:认购书是具有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相关各方如出卖人、买受人、代理人等的主要情况;认购物业(楼盘)的情况;房屋的价款;付款方式;认购条款等内容。而且,认购书通常还要双方签字盖章。具备上述内容及形式后,尤其是认购书中约定了买卖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后,一般说来,认购书就其表述的内容具有了一定的约束力,并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中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买受人所购物业(楼盘)的法律手续齐备(五证齐全),该认购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按照以上双方的约定,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了定金但是没签合同交付的定金能退吗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综上可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
三、定金不退的情况有哪些
签了合同才能收定金的,定金不能退的。像购房定金是不给退的,但如果没签合同就收定金,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协商要回,如果他不给,那就找个律师咨询下,收集证据告他。
(一)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二)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三)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四)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五)超出约定时间。这里的超出约定时间主要就是指开发商超过了合同内约定的时间。总而言之,如果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那么此时就需要退还购房定金了,因此大家在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明确签购房合同的时间,就比如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