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如下:
1、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必须保证金融投资者的财产安全;
2、知情权:金融机构必须及时全面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3、自主选择权:投资者的意愿必须得到尊重,不可以强买或是强卖;
4、公平交易权:金融消费者在交易时必须得到公平的交易权利;
5、依法求偿权: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求偿的法律机制需要得到完善;
6、受教育权:金融机构要积极向金融消费者科普金融知识;
7、受尊重权:金融消费者不论是年龄、性别还是国籍等都要受到尊重;
8、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要保证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金融消费者包括类别如下:
1、存款人或是保险人等,出于财产保值或是增值的目的购买金融产品或是接受金融服务的人;
2、直接投资证券资本市场或是购买金融产品等的中小型投资人,此类投资人的特点是与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有也可以算作是消费者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