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毕业证可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该受教育权包含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在完成学历教育后,学校无权不予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学历教育。因此发生学历证书被扣发的,可以提出相关主张。但是值得提醒的是:考试作弊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学校有权对作弊的学生按照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例如补考或留级等。
毕业证的真假查询
一般来说,其真伪查询有如下几种方式:
1、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鉴别学校是否具备举办高等学历教育的资格。国家教委每年都下文或通过《中国教育报》向社会公布业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学校的名单,包括本科层次高校,专科层次高校(含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高等学校),以及经过批准设立的普通高校分校、分院和办学点。除此之外,未经国家教委批准的任何其它办学机构不得举办高等学历教育,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违纪招生,国家不承认学生的学籍,不允许发放毕业证书,已发的毕业证书是无效的。
2、核查本人档案。通过查看当年的考生档案袋,了解其当年是否参加了普通或成人高考,以及参加高考的成绩。考生档案袋封面有考生准考证号码、姓名、报考志愿及高考成绩等内容,袋内装有考生当年参加高考时答卷和《考生登记表》等。亦可通过查看本人《毕业生登记表》所填内容来判断其是否是正规高校正式毕业生。
3、查证是否被正式录取取得学籍。可到学员原就读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本人参加高考时所在的省和地市招生部门,核查当年是否参加全国普通或成人高考,是否被省招生部门正式录取。凡正式录取的学生都被登记在省招办统一印制并盖章的《录取新生登记表》上。
4、到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或验印部门核对其毕业证书颁发前是否经过审核或验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