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抵押与房产质押不一样。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两者最明显的区别之一则是房产抵押不转移占有标的物;而房产质押需要转移占有标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