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经配偶同意收养子女无效。法律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_x000D_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_x000D_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_x000D_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_x000D_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_x000D_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