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配偶签字同意房子能卖掉,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买卖时,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单方面出售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效
单方面出售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第三方善意购买并支付合理对价的,买卖行为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夫妻有配偶者应如何承担财产性补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约定的财产性补偿,法律是不予支持的,因为其违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或其他形式确定补偿金,一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履行后反悔,主张返还已支付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但合法配偶起诉主张返还的除外。
三、出售房屋无权处分怎么处理
处理出售无权处分房屋的方式是: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售房人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