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异地医保政策为:
1、参加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就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参保人员应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申请办理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法律依据
《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第七条
参保人员应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申请办理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鼓励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即申即享的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参保人员办理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参保地经办机构事前不审核材料,事后进行复核。严格备案管理,如发现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的,即时取消备案,记录为医保失信行为,12个月内不得通过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涉及违法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