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门面出租物业费该谁出
1、开发商只是收取房屋的产权租金和使用费用;
2、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公司为现在的租户提供的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设备设施共用、消防管理、交通疏导等费用,所以这个费用是租户自己支付给物业服务机构;
3、一般的租金不会包含物业服务费用在里面,因为结算的主体不是一个,物业公司和开发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两个法人主体,所以物业费都是单独计算的;
4、物业费收取时间,应当从业主收到房子交付时间起算起。如果交付时间延迟,业主完全可以拒绝缴纳延迟这段时间的物业费,这种情况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不能作为物业费交付起始时间。
二、物业费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