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赔偿N+1是劳动法离职经济补偿中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述方式。其中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N+1,其中的+1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N计算方式是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而这里的+1是解除劳动关系时上个月的应发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