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晾衣服,一旦有衣架等物坠落伤人伤物,如果找不到物主,几乎是全楼在坠物侧的居民都有要赔偿。除非能证明这东西不是你家的。鉴于高空坠物极易砸伤人,所以业主在安装晾衣杆前,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且不能在晾衣杆上放置花盆等重物。一旦东西掉下来,责任主体要依法承担责任。
一、高空坠物的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
小区高空坠物物业没有责任。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小区高空坠物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则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完成就好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
物业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墙的检查和日常养护,避免发生公共区域设施如外墙皮,公共区域玻璃,窗户等物坠落造成对业主的伤害。日常工作中,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让小区居民能够认识到从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提高居民素质,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的现象发生。
二、大风预防高空坠物的方式包括哪些
(一)要注意防火
风大物燥,火灾危险性大,注意大风天气的用火安全。企业和家庭都要加强对易燃品的清理,使其远离火源;严禁室外焚烧垃圾、秸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经常检查居住的周围环境有无火灾隐患,一旦发现,要及时消除。
(二)避开“狭管效应”
走路、骑车时少走高层楼之间的狭长通道,因为狭长通道会形成“狭管效应”,风力在通道中会加大,从而给行人带来一定的危险。
(三)要小心高空坠物
有些广告牌由于安装不牢,在强风作用下有可能倒塌;而一些老树干已枯死,根基不牢,也有可能在大风天气中断裂,对行人造成危险;空调机、花盆及存放在高空的其他杂物均是产生砸伤事件的高危物品,而一些老化的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外墙瓷砖和其他建筑材料也存在着脱落伤人的隐患。因此,大风来临前,企业和民众要收听气象预报,做好防范。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旧住宅楼楼体外墙进行维修加固,商家店铺要查看自家广告牌匾是否牢固,居民要自觉清理阳台上的物品,防止物品被风吹掉,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市民停车时最好停在离大树、广告牌、高楼等较远的地方。出行时也不要紧贴老化的大楼或摆有杂物的居民楼行走,以免发生意外。
(四)开车要小心谨慎
驾驶员在大风天的视觉可见度降低,开车时应集中精力,严密注意行人的动向,不要突然加速、减速、转弯,要与其他车辆保持比平时更长的距离。如果驾驶货运车辆,车上装载的物资要捆扎牢固,防止被大风吹走或散落,更要防止车上物品掉下砸伤行人。尽量把车窗玻璃摇紧,防止沙尘飞进驾驶室影响行车。
(五)要注意轻型车的安全
由于轻型车重量较轻,所以在高速行驶中可能被大风掀起。应在轻型车上放一些重物,或者慢速行驶。
(六)要尽量少骑自行车
因为在大风天气中,顺风或逆风虽不会对骑车造成太大危险,但是一旦侧风向骑行,有可能被大风刮倒,造成身体损伤。同时,骑车或过马路时应保持多看、不急的原则。
三、关于高空坠物是什么案件
关于高空坠物一般是属于民事案件,构成故意伤害的构成刑事案件,砸死人了就是过失杀人罪,砸伤了人就是过失伤害罪。砸坏了东西就是经济赔偿。什么都没有砸到,只要证明不是故意的就是批评教育,证明是故意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后果较真的话最高就是行政拘留。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