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买顶层,业主拥有阁楼的房产证,这个阁楼就属于业主本人的;但如果阁楼面积没有计算到销售面积中,且没有取得相关的证件,那这个所有权就归属于开发商,或者该栋建筑全体业主所有。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必须将阁楼产权问题落实到位,以免后续出现纠纷。
一、车位产权有哪些种?
1、地面停车位
小区里的地面停车位比较常见,一般都是用白线画出,属于敞开式的。这类车位的产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归业主共同免费使用。
在属于业主的土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是无权处置的,但是这里指的业主是本小区的业主,如果你不属于该小区,那么你是不能无偿长期使用这些车位的。
2、地下停车位
为了减少土地面积的浪费,很多小区都有地下停车位,如果这些车位的面积已经计入公摊面积,那么所有权属于群体业主,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但是物业一般会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停车位管理、维护费用是不能省的。
但还有一类地下停车位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并没有计入到公摊面积。这个时候这些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了,开发商可以有偿出租、出售车位,业主只有购买或租用了车位才可以使用。
3、人防车位
还有一类车位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这类车位的产权比较模糊,如果你所在小区有这类车位不妨看看开发商怎么说。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是可以租出给业主使用的,但是费用要上交给人防工程部。
二、物业费计费面积纠纷怎么办
业主与物业在计费面积上出现纠纷,应该按照合同上的面积来决定,若是还有异议,可以让房屋测量部门来进行重新测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的计费面积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暂时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定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最后以房屋测量部门实测的面积并写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业费的收取时间也分两种情况,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时间节点,物业就要开始计费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费的哦。
当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当别论。也就是说,你购买的房屋应当从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时开始交纳物业费。因为不管你有没有入住,物业公司已经开始提供服务,包括保洁,保安等。
三、地下车库坐标+小区产权归属
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
1、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反之,则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2、若是设计一定面积的地下空间用做人防工程,所有小区都有,开发商经常拿地下车库充当人防,这样的话,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