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只有预售登记证,不可以办理登记过户:
1、预售登记证是销售人与买受人之间交易的凭证,是保护交易安全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不能以预售登记,作为过户的依据;
2、为了保护买房者的安全,买房者可以进行预告登记。这项制度可以保障买房者对房屋将来取得所有权,他人未经登记人同意不得变更房屋所有权;
3、如果是房屋预售登记,可以等开放商将房屋建成之后,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的90日内进行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