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装修支出,对于达到固定资产条件的,要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因此,对于固定资产的改建扩建支出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并缴纳房产税。
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房产税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