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签了合同找不到人了怎么办
1、合同签订后,如果义务一方消失,导致合同义务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
2、如果权利一方消失,导致合同义务方找不到履行义务的对象,可以考虑通过提取存款等方式履行合同,提取存款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将标的物交给提取存款机关消除债务的制度;
3、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提取标的物,或者在双重合同中,如果对方消失,可能导致义务履行后自己的权利无法实现,可以行使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甚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解除合同。
二、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对于违约一方,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拖延开庭的时间,立案八个月未开庭是可能存在的。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