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
(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
(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船舶抵押登记手续的哪些
抵押登记船舶的手续如下:如果船舶在20总吨以上,需要先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提交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要求提交的材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
船舶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的证明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变更的证明(限船籍港变更);
(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共有情况变更);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变更)。
(5)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限船舶基本信息变更);
(6)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船舶办理抵押登记
1、船舶要办理抵押登记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填写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等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三)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四)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应当将抵押权登记情况载入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向抵押权人核发渔业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
船舶抵押和船舶登记有什么区别?
1.船舶抵押权,是指船舶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船舶融资方式。
2.船舶登记是赋予船舶以国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即对船舶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申请船舶注销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船舶抵押注销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1)《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3)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4)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5)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