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于2011年颁布实施,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其提供优惠保障和支持。根据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人才”的对象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海外高层次人才等。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为人才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支持和优惠,包括资金补贴、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其中,单身人才每年可获得3000元租房补贴,已婚人才可获得8000元购房补贴或4000元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高50万元的无抵押信用贷款额度。为确保优惠政策的切实执行和有效实施,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还规定了人才安居申请条件和审核标准。具体包括在本市落户、在本市连续工作或就读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时间条件,同时还需符合人才类型的相应要求。
【法律依据】:
《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人才安居申请条件的人才,经组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在限额范围内享受资金补贴、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优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