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随迁。西安安居落户迁入办理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交社保无房落户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陕西省或西安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实际缴费累计满1年(包含从外省市转入的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月)度缴费情况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