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养犬区范围内;
(3)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4)近三年内无遗弃、虐待犬只行为记录。
办理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养犬地证明;
(3)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5)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还应当要提交盲人、残疾人和导盲犬、扶助犬只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