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机关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吗?
回答当然是可以的,事实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许多地方存在的事实现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单位事多人少,编制又不能随意调剂增加,只能通过大量使用编外人员,来解决各单位存在的实际困难,劳务派遣工就是现实选择之一。
随着近几次机制体制改革,党政机关已经没有了后勤服务职能,由专门的事业机构,比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之类的单位承担。但是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单位的许多事情,如果按程序由机关事务服务中民主办理,存在时间上的拖延和运作上的困难。机事务服务机构成立时间也不算太长,无论是机构职能、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程序与实践发挥,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地方的事务中心,几乎全部精力都放在公车协调上面。再加上地方财政资金不足,事务中心如果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更给职能发挥造成很大障碍。这就使得各单位在正式编制内人员之外,使用编外人员,成为一种必要和合理存在。
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就是由人社局招聘分配,单位使用大量编外合同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或者在人社局的授权之下,使用这些编外人员。甚至有超过10%劳务派遣工使用限额的,当然这一做法将来会改变,后勤服务更多的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或者市场运作代替,而不是直接使用编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