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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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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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查看全文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仓储物的储存条件和储存要求必...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标的特定,即仓储合同以储藏、保存、养护为标的,不会转移标的物的权属;2、合同标的物特定,即仓储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3、仓储合同具有的其他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根据1985年9月25...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一般有以下5点:1、保管人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要把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按约定储存、保管;3、仓储合...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合同的主体是仓储人和存货人;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以及仓储只是暂时转移货物的占有,而不是转移所有权。 仓储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标的特定,即仓储合...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根据1985年9...查看全文
财产分割合同的内容有: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标的财产的基本情况。例如,名称、数量、质量、地址等;3、分割方式、时间、地点、价格等;4、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财产保险合同的内...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 1、保管人必须...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的特点包括:是诺成合同、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只有占有权转移、只能保管动产、保管人必须有资格从事仓储保管业务。...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3、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查看全文
1、仓储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2、仓储物应当是动产;3、保管人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4、属于诺成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1、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保管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2、约定存储期限,验收事宜。...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仓储合同有下列特征: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仓储合同的保管人需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以及仓储的货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暂时转移了货物的占有权。法律依据:《《中华...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4、仓储...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4、仓储...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的特点有:(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转让,但货物所有权暂时转让,货物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归存货人所有;(2)仓储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不同于仓储合同的显著特征;...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即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保管人必须是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与一般保管合同不同,仓储合同必须有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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