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如何创新规定?

律师回答
摘要: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创新规定了人事争议受案范围、调解协议书审查确认制度、社会保险费补缴作为终局裁决、工伤保险待遇作为终局裁决以及集体劳动争议的快速处理、法律援助助力弱势群体维权和财产保全保证裁决执行到位等内容,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中创新规定了哪些内容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扩大人事争议受案范围
哪些人事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我国法律政策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一般仅限于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等争议,对其他争议的受理标准从严掌握,即原则上不予受理。根据我省新制定的《条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聘用合同,以及因执行国家、省和本单位依法规定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培训、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发生的人事争议,适用本条例。
二、调解协议书审查确认制度
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反悔怎么办?
根据新条例规定,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和企业可以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审查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出具仲裁调解书。该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后,双方就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如企业不执行的,当事人可立即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大大缩短了维权时间。
三、社会保险费补缴作为终局裁决
社会保险费补缴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和终局裁决范围?
对补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和仲裁一裁终局裁决范围,实践中有不同认识,各地执行的标准也不统一,造成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得到保障。根据新条例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不仅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且属于仲裁机构一裁终局裁决范围,这将有利于及时解决像范某等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争议,有力维护其社会保险合法权益。
四、工伤保险待遇作为终局裁决
单位故意拖欠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工伤职工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身处困境,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实践中,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往往会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提起民事诉讼以达到拖延工伤赔偿的目的。漫长的救济途径,使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根据新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属于仲裁机构一裁终局裁决范围,将有效遏制用人单位滥诉,解决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周期过长的问题。
五、虚假仲裁的纠错机制
仲裁委员会发现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决和调解错误怎么办?
本条例对虚假仲裁的纠错机制作了明文规定,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虚假仲裁经查证属实的,有权自行撤销已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
六、集体劳动争议的快速处理
集体劳动争议的文书公告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本条例,这类集体争议出现企业老板逃逸情况,仲裁机构受用送达公告的,只需每次公告10天即可,大大节约了审理时间,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法律援助助力弱势群体维权
生活困难的劳动者不懂维权程序,请不起律师怎么办?
当前,浙江省已经在各级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新条例对这项工作加以进一步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站,并指派律师或者基层服务法律工作者到工作站定期为劳动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这一规定将法律援助进仲裁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拓宽法律援助对象,做到应援尽援,并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
八、财产保全保证裁决执行到位
公司转移资产或者老板逃逸怎么办?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被申请人可能有逃匿、转移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决难以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申请提交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类似情况下裁决的执行到位,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是一项创新规定,它旨在解决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中存在的问题。该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它对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程序、调解、仲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该条例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程序进行了创新。它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庭的组成、开庭时间、审理方式等,同时明确了调解仲裁庭的职责和权限。其次,该条例对调解仲裁的裁决进行了创新。它规定了调解仲裁裁决的类型、效力、执行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当事人不服调解仲裁裁决时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

总的来说,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是一项创新规定,它为解决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结语: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的规定,创新规定了人事争议受案范围、调解协议书审查确认制度、社会保险费补缴作为终局裁决、工伤保险待遇作为终局裁决、虚假仲裁的纠错机制、集体劳动争议的快速处理、法律援助助力弱势群体维权和财产保全保证裁决执行到位等内容,对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产生了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人事仲裁如何处理争议?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原则是:只要发生争议的一方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该委员会即为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委员会申请仲裁,以便方便参与仲裁活动和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浙江省参保者在江西如何处理?

异地社保转移:申请迁出社保办理参保凭证,办理新工作地社保账户后申请异地社保合并。转移不影响缴费年限,缴费不间断可立即使用,间断需重新续费,3个月后生效。...查看全文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新规

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浙江省1995年12月发布的第61号政府令,施行多年后本办法已有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需要完善。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了《关于...查看全文

浙江省陪产假最新规定

浙江陪产假多少天?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所以由此可知,...查看全文

浙江省丧葬费最新规定?

法律解析: 丧葬费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查看全文

浙江省丧葬费最新规定?

律师解答: 丧葬费按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查看全文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规定?

法律解析: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长;三、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查看全文

浙江省新农村建设规定?

律师解答: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长;三、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查看全文

浙江省驾照考试新规定

法律解析: 70周岁以上也可以考驾照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查看全文

浙江省刑事立案量刑最新规定?

律师解答: 1、交通肇事罪(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查看全文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所遵循的立法原则不外两种:一是自愿原则,二是强制原则。遵循不同的基本原则,就会形成不同的组织体制和办案体制。根据自愿原则,调解或仲裁机构独立于政府的特征较强,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是否调解或仲裁;和解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查看全文

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处理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查看全文

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律师分析: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查看全文

对方否定劳动关系时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可以举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查看全文

浙江新规定?

律师解答: 一是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制造业发展新动能。与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保持一致,把创新驱动作为任务之首,提出了围绕标志性产业链筑牢创新链、加强制造业人才保障、引导创新资本向制造业集中、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企业创...查看全文

浙江省人才引进规定?

律师解答: 浙江省人才引进政策为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研究制定发放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加强抗疫...查看全文

浙江省人才引进规定?

法律解析: 浙江省人才引进政策为出台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研究制定发放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加大人才专项租赁房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加强抗疫...查看全文

劳动人事仲裁管辖争议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分别向两地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查看全文

浙江省哺乳假2024年新规定

根据2023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规定,女职工生育后产假时间为98天,其中普通产假时间为56天,女职工可以选择在普通产假结束后再享受42天的延长产假。...查看全文

浙江省丧葬费的最新规定

浙江丧葬费2024年最新标准如下:      1、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