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对已存档案,如需本部出具有关证明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要开具有关证明:需出示个人身份证,档案寄存协议书,并说明开具证明事项及理由;
2、单位要查阅已存职工档案,需提供档案寄存协议书,本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档目的方可受理。
二、对已存档案职工的出国政审,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1、在政审表原件中,失业人员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在职职工应由工作单位填写是否同意及不属于不准出境的五种对象等证明并加盖公章。办理政审的本人或单位持政审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部办理手续,经查阅档案后,方能予以政审。
2、三资企业职工出国政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政审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职工应由工作单位填写是否同意及不属于不准出境的五种对象等证明并加盖公章。
(2)已办招工报备手续的《劳动就业手册》。
(3)《养老保险手册》。
(4)公派出国的,需提供对方的邀请函。
3、办理时限:手续齐备,两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