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七天无理由退吗
不能。
定金一般不能退,除非是卖方违约的可以退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应当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
二、购房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退回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正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缴纳定金以后,是不能够退还购房定金的,除非卖方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买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且是双倍退还。但如果是买方违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进行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