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在每一个地区都是有的,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一些正常的劳动关系,但是不同的劳动监察大队也会有一些级别的区别,那么有哪些级别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市劳动监察大队什么级别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监督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最低一级是县劳动监察大队或者设区市的区劳动监察大队,上级单位是市劳动监察大队。
二、劳动监察大队属性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属于县级或者是区级,这个时候都是最低一级的,在上一级的部门就是市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区级的劳动监察大队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的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