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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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x000D_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_x000D_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_x000D_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_x000D_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十六条 _x000D_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