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解除协议,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履行或完全履行之前,当协议的解除条件满足时,由于享有解除权的一方的意思,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
2、解除应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这实际上是合同解除问题中意义自治原则的另一种体现。
3、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法定解除条件满足之前,合同关系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而被追溯和消除。
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的第一种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造成的,后两种情况下的解除可以称为真正的解除,其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