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2.畅通人才和民营企业职工落户渠道
3.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进城落户
4.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政策
5.优化居住证申请、发放服务
法律依据: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取消投亲落户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