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规范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应采取的对策(1)切实加强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组织和规划管理;(2)建立和完善租赁市场的准入机制,促进市场健康运营;(3)完善建筑机械租赁市场体制,实现资源配置市场化;(4)以控股公司为龙头,走联合控股租赁市场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