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向公司借款合法,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但是股东通过借款来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