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向股东借款合法。
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公司从股东借款之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
企业向股东借款的这种行为根本就不需要交个税,借钱不是应税行为,企业在生产运营的过程当中所产生的这些利润才需要向国家交税,而且公司法其实也允许公司向股东借钱。公司向股东借的这笔钱跟股东的个人身份是无关的,也要依法签借款合同。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