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的规定,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