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和征收的不同:
1、目的不同。土地收储是为了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拉升土地市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土地征收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行为不同。土地收储是优化城市基础设备建设。土地征收是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