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劳动合同书写错字可以修改吗
劳动合同书写错字了能修改,但对劳动合同的任何的修改一定要是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劳动者发现劳动合同中的内容错误要告知用人单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中写错的条款进行修改。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即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时,合同才成立;合同是合法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除具有上述一般特征外,还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安全生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协商余地较小。
4.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即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仅限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时还需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物质帮助权。如劳动者死亡后遗属待遇等。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