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评估费一般由主张评估的一方先交纳。然后,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负担,如为判决案件,则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_x000D_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_x000D_
(一)案件受理费;_x000D_
(二)申请费;_x000D_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