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成都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每立方气价第一阶梯2.02元 ,第二阶梯2.43元,第三阶梯3.04元。每年采暖优惠(需要申报认定),是增加1200方作为第二阶梯计费,即完全享受补贴的话能节省720元。
【法律依据】:
《成都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其他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物价、公安、交通、环保、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照职责做好燃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