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因此,如果年应税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时间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如果公司不办理,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有挽救办法吗?
一般纳税人税率高,企业一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会造成税负升高。但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补救方法:
首先我们要检查清楚销售额达标是否准确无误,以下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一是价税合计销售额是否已经超过515万元(小规模3%征收率),二是是否发生在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超出期间的销售额是不需要算入的。
其次是检查企业是否符合简易征收计税条件,符合简易征收计税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适用3%或5%的征收率,税负可以减轻不少。
如果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只要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以重新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