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