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单位多交一个月社保是可以退回的。
2.单位可以在缴纳单月未支付之前进行修改纠错,也可以在支付过后没有发生退休及转移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在地税局申请纠错,是可以退回申请月或者申请前一个月的社保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