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110,要求转警务督察即可投诉。派出所如果行政不作为,可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途径:
(1)、公安局信访科;
(2)、县、区、市效能办;
(3)、各地公安局110;
(4)、如果想要尽快见效并引起重视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