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的主体必须是监护人的父母,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无权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其二,被监护人的父母均健在且都有监护能力的,如果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人的父母均是法定的监护人,都有监护的职责,故父或母一方不得单独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否则就会剥夺另一方的监护权。此外,如果被监护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父母虽然是第二顺序的监护人,但若没有第一顺序监护人或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无力监护,则由第二顺序的父母、子女监护,到底由谁监护,需由同一顺序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商确定。父或母单方亦不得立遗嘱指定监护人,否则将剥夺另一方的监护权,除非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其三,指定的方式为遗嘱,一要符合遗嘱的形式条件,否则将不发生效力,二是遗嘱只有符合生效条件时指定监护才开始。
综上,离异父母是不能单方立遗嘱为子女指定监护人的,当然父母协商一致的同意的除外。
一、有关家庭成员或监护人姓名怎么填
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
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民法典中孩子监护权可以转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孩子的监护权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变更监护等情形,没有转移监护的说法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