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买房的,并且登记自己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如果婚后买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的分割,但也会考虑贡献度等因素;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给自己子女,并且房子只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