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民主形式集中起来,并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其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不仅会规范中公民的行为,同时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如果任何公民和企业做出了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也会按照其严重程度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在这里也是大家要做到遵纪守法,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权益。选举权与民主选举有什么不同民主选举是选举的一种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种政治权利。选举主席,首长领导,省长市长书记,乡长镇长的过程是民主选举,体现的是代表的选举权。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民主选举是一种选举方法,选举权是一个权力。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我国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形式有:1.信访举报制度;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3.舆论监督制度;4.参加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选举法》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