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债权转让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该项债权转让费用的制度规定,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一、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是: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二、抵押后租赁房屋被法院拍卖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抵押后租赁房屋被法院拍卖的话,如果是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但是如果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又将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抵押权。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贯彻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也是保障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