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债权转让转让增加的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因债权转让 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我们都知道,在一定条件下,合同 债权人 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当然不是。我国《 民法典 》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所以,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由让与人即债权人负担。
二、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要求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条 【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的负担】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