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违法。对病人来说在家门口就治了病,不用风餐露宿,如果你自己到这个医院看病,能不能找到这个专家做手术先不说,有可能三五天住不上院,花钱一点也不少;对专家来说,利用业余多点执业,可以获得额外收益;对当地医院来说还可以提高技术水平;对当地医保来说,还可以减少医保支出,何乐而不为。至于看不到专家面也正常,一般专家提前了解你病情,否则他不会来,来了就直接到手术室,做完手术匆匆忙忙回去,没有多少时间给你,手术过程及其中问题,本院大夫会给你解释,他们很爱惜自己羽毛,肯定会尽心尽力给你做,否则谁还请他。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条 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