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拍卖是由自然资源部负责,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一般盛市、区的土地拍卖都有本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