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位住院患者只由一位家属陪护,实行一人一陪护证,实名登记管理,患者住院期间,陪护人员可凭医院发放的“陪护证”进出病房,无“陪护证”者禁止进入病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